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霍霆霄却问:“为什么一定要赢?”他让林驯打完今晚的比赛,并没有要求他必须胜出。
林驯僵了一下,在纸上一笔一划认真写:想证明我很强。
他弯腰写字时,霍霆霄的目光自然落在他的后背上。
两侧肩胛骨因为姿势而顶起薄薄的皮肤,脊椎骨节节分明向下延伸,薄而韧的肌肉线条在腰身收紧。
林驯有腰窝,只是此刻那附近一片骇人的血瘀。
霍霆霄眼神暗了暗。
一句写完迟迟没等到回应,林驯有点尴尬,下笔不稳,字迹也潦草:你后悔了吗?
霍霆霄挑眉:“后悔什么?”
林驯勾勾画画,最后写:你中场走了
霍霆霄没有正面回答,而是递给他一样东西。林驯定睛一看,这是他到黑石俱乐部当天,和程经理签下的一份免责协议,相当于“生死状”或是“卖身契”。
霍霆霄说:“以后不要随便签这种东西。”
原来是拿协议去了。林驯心情明朗一瞬,又很快沉下去,他在纸上写:不用因为蝎子帮我,跟你没关
还没写完,霍霆霄按住他的笔,说:“受伤了,就别写了。”
林驯还是小心拂开他的手,在先前那句“想证明我很强”后面,补写了一句:我有能力保护你。
写完他就有点后悔了。
那天楼梯间两人交过手,他这句“保护”,未免显得有些大言不惭。
林驯难为情地攥紧笔杆。
霍霆霄定定看了他几秒,轻轻笑了一声:“先走吧。”
流亡归来的贵族子弟身上究竟藏着什么秘密?纷乱万象的苍茫大陆涌动着的诡流暗涛将柯默卷入,饱受挫折的心灵已经厌弃了感情的纷争,究竟是追求世俗中炙手可热的权势还是探索暗黑世界中无尽的魔法天道,他将何去何从? 弱者的崛起,兽人,法师,亡灵,龙族,野蛮人,你方唱摆我登场,且看谁主沉浮!...
一个后世的无学历,无技能的躺平青年回到那个四合院,还不带系统,也没有金手指,连父母双亡或者双王都不是,甚至那个时期的大事都只能记个大概,你猜他得怎么办。大概不会跟着剧情走,单女主不种马,不圣母。PS:就是想写一些自己想看的或者自己认为编的合理的,或者我本人收集到的一些事。注:骂可以,请合理的骂。要是无脑黑请不要带家......
致敬蒲松龄老先生。在全本的基础之上创作改编,尽量保留全貌,不删减。使读者能轻松愉快的读懂。聊斋故事真奇妙,鬼非真鬼怪非怪。牛鬼蛇神惹人爱,正人君子失光彩。笑里有泪乐含哀,庄严诙谐共徘徊。玩笑感慨几分在,滋味难解心费猜。喜怒哀乐聚一块,直入心头难忘怀。快来感受聊斋界,奇妙之旅今打开。......
有人对他说, 遇见了祂们…… 即是“见喜” 《哥哥》 阿婆跟阿秀说,他有一个哥哥。 小时候的阿秀无论如何也不明白,什么自己要把骨灰坛里的骸骨叫“哥哥”,他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每日在床底下放置米饭,供奉对方,就好像对方真的是他的“哥哥”一般。 他觉得一切都只是阿婆的妄想。 直到阿婆终于去世,魂不守舍的阿秀踉跄着倒在床上哭泣不休,而高大冰冷的身影慢慢伏上阿秀瘦小的身躯,发出了沙哑而扭曲的低语。 “莫怕,还有哥哥在呢。” 阿秀终于知道了阿婆的苦心。 原来,只有成为了“家人”,“祂”才不会伤害到自己。 但是阿婆似乎忘记了,想要跟这样的东西成为家人,是要付出代价的…… 《龙沼村》 江初言一直以为,儿时的经历不过一场遥远而荒诞的梦。 梦里,为了让体弱多病的他活下来,阿婆将他“嫁”给了龙沼深处的“龙神”。 那愚昧迷信的村巫说,嫁给了龙神后,江初言就不再是这个世界中的人,他的生命与灵魂都归属于那无名的荒神,自然也不再担心命簿上注定的早亡命运。 长大后,江初言为了大学选修课的民俗作业回到了自己许久未曾回去过的山村。 他本以为这不过是再寻常不过的一次回乡旅行,却根本没有想到,随着他的回归,儿时被他忽略的恐怖与死亡纷沓而至。 而他唯一可以依靠的那个人,在不经意间,露出了畸形可怖的鳞尾。 《肉汤》 前男友失踪了。 顾何止在房间里浑浑噩噩躺了半个月,直到室友把他拖出去。 “来来来,尝尝我女朋友做的汤。”室友爽朗地笑着招呼着大家。 合租房里所有人都围在了桌前,客气地喝了一碗又一碗。 顾何止也喝了。 汤很好喝,尤其是里头的肉格外滑嫩美味。桌上有人问这是什么肉,室友一愣,笑着说是从顾何止的冰箱里随便拿的。 “不好意思啊,你一直在睡我就让她先用了,到时候我跟你算钱。” 顾何止的碗摔在了地上。 他在桌上发了很大的脾气,又冲进了厕所狂吐,可是,那些肉却像是已经消融在他的身体里,无论他怎么努力也无法吐出来。 而就在那天晚上,顾何止在半梦半醒中,感觉到了熟悉的气息。 熟悉的男人身上残留着森然的冷意,靠在了他的背后,将手搭在了他的肩头。 “阿止。” 男人残缺不全的脸在黑暗中微笑着。 “别躲……让我抱抱。” “放我出来好不好……” “我好冷。”...
新作品出炉,欢迎大家前往番茄小说阅读我的作品,希望大家能够喜欢,你们的关注是我写作的动力,我会努力讲好每个故事!......
天子高居明堂,俯瞰人间。世家历代朱紫,牧守黎民。宗门盘踞地方,万世不易。他们生来高高在上,以天下众生为棋子,驱使如牛马,视之如蝼蚁。穿越而来的韩绍,一身反骨,偏偏不信这天命。总有一天,他要踏尽那天街公卿之骨。将那内库烧成锦绣之灰!再用掌中之刀,叩问那高居九霄云端的金銮帝座。夫天子者,宁有种耶?答:兵强马壮者为之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