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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章(第1页)

所以“黛玉听了,忡然变色”,整个人都呆掉了。忽然恍然大悟,知道时间到了,大概眼泪已经还完了,该走了。不要忘了,这两个人是天上的仙缘,领悟禅机的能力极高。黛玉“心中虽有无限的胡乱之想,外面却不肯露出”。“无限胡乱之想”是觉得好神秘,怎么生命里会有这么多的暗示,“不肯露出”是不知宝玉是否明白。“反连忙含笑点头称妙,说:‘果然改的好。再不必改了,快去干正经事罢。’”

这个时候黛玉把话题转到了迎春身上。她说:“才刚太太打发人叫你明儿一早过大舅母那边去。你二姐姐已有人家求准了,想是明儿那人家来拜见,所以叫你们过去呢。”这个二姐姐就是迎春。大家注意一下,第七十九回里面讲到的几个女孩子,晴雯是肉体死亡,黛玉是魂魄出现,迎春要出嫁,香菱被预告死亡,还有第五个,就是那个大家还不认识的夏金桂嫁给了薛蟠。通常人都把她当成坏女人来看,可是我们知道曹雪芹的笔下其实没有坏人,只有悲剧中人,夏金桂是另外一个悲剧。

黛玉说的大舅母就是邢夫人,邢夫人是迎春名义上的母亲,所以这个女孩子在出嫁以前,必须跟邢夫人和贾赦告别。迎春是《红楼梦》里最没有表情、也没有个性的女孩子,想起她的时候面目几乎是模糊的,完全不知道她长得什么样子,更不知道她想要或不想要什么,一直活在没有自我的状态里。可是大家注意,作者在这里没有任何批判的意思,只是想告诉我们说,这样的生命也拥有过青春的美好。迎春的出嫁让人心痛,其实她的善良就是糊涂。

在她要出嫁的时候,宝玉叹了口气说:“大观园里从今又少掉了五个清清净净的女儿。”刚开始你可能不太懂,怎么会一下少了五个?因为她一出嫁就要陪嫁四个丫头。有没有发现,只有大观园是青春的庇护所,而宝玉是大观园里青春的守护者。西方文学里有种很有趣的角色,就是地母,她是替所有受苦的生命赎罪的典型。将来大家如果有机会做比较文学的话,宝玉的这个部分可以拿出来讨论。为什么在中国的文学里,母性特别强的会是男性?因为在西方通常都是以女性形象出现的,譬如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卡拉马佐夫兄弟》和托尔斯泰的《复活》里都有这一类的角色,《复活》里后来变成妓女马丝洛娃的农奴出身的女孩子喀秋莎,就是在巨大的苦难里赎罪的地母形象。

在东方的文学里,宝玉很明显地具备母性特质。这个母性并不是讲他的性别,而是说他生命情怀的巨大包容性。他一直很心疼这些女孩子,愿意为她们去赎罪。在女性当中不太容易了解母性的特色,因为女性有排斥、会嫉妒,可是母性里面却有很大的包容性,像基督教里的圣母拥抱被钉在十字架上受难的耶稣,就是拥抱和包容最大的苦难。这个角色在东方文学里不太容易找到。可是读《红楼梦》,你将慢慢体会到宝玉身上的母性,他是所有美丽生命的护佑者。所以不知道我们的初中、高中会不会有一天在校园里立一尊宝玉的像,因为他才真的是校园的守护者。在《红楼梦》中有多少次是宝玉阻挡了大人对这些女孩子的惩罚。

可是到最后他也很无奈,无法再继续扮演这个角色了,因为他自己也要被摧毁了。所以表面上轻描淡写的迎春出嫁,里面也包含着宝玉的哀悼。很多朋友读《红楼梦》对这一段都没有什么感觉,因为迎春给人的印象太模糊了。可对宝玉来讲,这是他的二姐,是青春王国里的一分子,迎春嫁过去没多久就被打死了。而且迎春出嫁还要陪嫁四个丫头,这四个丫头有的连名字我们都不知道,宝玉的哀惋是对青春本质的哀惋。所以“黄土垄中,卿何薄命”,不只是说晴雯、黛玉,还有迎春,接下来就是香菱。再回头去看,“公子多情,女儿薄命”、“小姐多情,丫环薄命”都不合适,一定要改成“我本无缘,卿何薄命”才适用每个人。这个时候我们才知道这三次的修改是有意义的,把具象变成了共象。《红楼梦》第一次读、第二次读的时候,都读不出这些,我今天常常感觉对迎春有点抱歉,就像对班上一个印象最模糊的学生抱歉一样。尽管他没有个性,不怎么表现自我,但并不说明他的青春不该被呵护、被疼爱。

我们看下面这一段:“原来贾赦已将迎春许与孙家了。这孙家乃是大同府人氏,祖上系军官出身,乃当日宁荣府中之门生,算来亦系世交。如今孙家只有一人在京,现袭指挥之职。”“指挥”不太可能是什么大官,但可能很有实权。

如果有机会大家继续往下看,会发现迎春后来每一次都被打得头破血流,回娘家的时候根本不敢说。不仅是慑于孙绍祖的权威,更多是觉得是一种可耻的侮辱。我相信这种心理在今天的女性中恐怕还在延续,很多家暴事件最后很难被揭发,就是因为当事人自己在掩盖。因为那不仅是身体上的疼痛,还有心灵上的耻辱,所以迎春的处境是可以从现代的角度去理解的。

从用人传出来的话说,每次打骂她的时候,孙绍祖就说:“别以为你是什么千金小姐,你老爸跟我借了五千两银子到现在还没还呢,你是被卖来的,你知道吗?”我们就懂了,贾赦跟孙绍祖根本就是权力与财富间的勾结,只是因为那五千两银子还不了,就拿女儿去做交易。孙绍祖只是在官场上需要贾家,根本一点都不疼惜迎春,可见所谓的青春守护跟现实之间的对抗有多激烈。这一部分看上去轻描淡写,但作者对迎春有极大的心疼,而且我自己一直在揣测,曹雪芹的姐妹当中大概有很多是这样的下场。因为这类家族的婚姻,大部分都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单纯,一个女孩子从大观园这么单纯的世界嫁到世俗世界,被打骂的时候听到的话是“你老爸借了我五千两银子没有还”时,可想而知心灵被摧残到什么程度。所以“黄土垄中,卿何薄命”,是一个可以不断扩大的谶语,这八个字讲的是《红楼梦》里所有的女孩子将要面对的命运。

下面有对孙绍祖的简短介绍:“此人名唤孙绍祖,生得相貌魁伟,身体健壮。”这样的人动手打起人来一定蛮恐怖的,只是踹两脚迎春就受不了了。“弓马娴熟,应酬权变,年纪未满三十,且又家资饶富,现在兵部候缺题升。”这里面有很多的隐喻,因为正在候缺,所以特别需要官场的呵护。不要忘记宁国公、荣国公都是军人出身,而迎春的姐姐元春,又是当红的贵妃,所以对孙绍祖来讲,这桩婚姻是重要的。就这么简单的几句话,就能看出一个青春的被糟蹋,全是因为世俗社会中利害关系的权衡。

“因未有室,贾赦见是世交子侄,且人品家当都相称合,遂情愿择为东床娇婿。亦曾回明贾母。”注意贾母的反应:“贾母心中却不十分称意。”我们一再提到《红楼梦》直到最后,最厉害的还是这个老太太,她的头脑一直很清楚。至于贾母为什么不愿意,作者没有明讲,以贾母的阅历,一定是看出了不称心的蛛丝马迹,可是作者的表达很委婉,因为牵涉到太多的现实政治,很多地方只能点到为止,所以特别注意这里面绝对有所保留。

可是贾母又具备另外一种智慧。“但想来拦阻亦未必听,儿女之事自有天意前因,况且他是亲父主张。”注意“儿女之事自有天意”这八个字,这是一个饱经沧桑的老太太的无奈。前面的中秋之夜,全家一起赏桂闻笛的贾母曾掉过泪,她好像看到了属于这个家族的天意。我想大家如果读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就会发现其中的易家兰在变成一个老太太后,对自己孙子、重孙子的行为了如指掌,可是她已经不会说话了。别人把她当成一个不会说话,也听不到声音的老太太。可是这个家族将要发生什么事,她全知道。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是非常像《红楼梦》的一部欧美小说,当一个老太太活到一百岁,看到儿子、孙子死掉,就像伊瓜兰或者贾母一样,她们看到的是这个家族自有天意的部分,所谓天意就是不可挽回,势必如此。至于这个天意是什么,很难解释,其中既有人生历练的聪明,又有一种直觉的敏感。

贾母认为自己“何必出头多事,因此只说‘知道了’三字,余不多及”。前面也说过,“知道了”是很重要的三个字,到台北故宫去看清朝的档案,很多万言上书最后就是三个字“知道了”!既没有说好,也没有说不好,没有任何表示。最让人摸不着头脑的就是这个“知道了”,执政者到底在想什么,以及他将如何处理此事你无从知道。这里贾母的“知道了”,是说天意不可强违,她已知道这四五代繁华的没落,已经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

“贾政又深恶孙家,虽是世交,当年不过是彼祖希慕荣宁之势,有不能了结之事才拜在门下的,并非诗礼名族之裔。”贾政也很不喜欢孙绍祖,觉得当年他的祖父出身那么低,能爬到现在这个位置,全靠巴结权贵。我想这也是官场的智慧,因为这样的家族迟早是会报复的。真正的门当户对是大家平起平坐,比较有共识。可是那个靠拍马屁、奉承,今天送你这个,明天给你那个爬上去的人,等到有一天他真的大权在握,所有的屈辱感就都出来了,很可能会反过头来整你了。而孙家是最危险的,三代都在巴结,可以想象屈辱有多深。所以贾政不想把迎春嫁给孙绍祖,绝对有这个原因。“因此倒劝过两次,无奈贾赦不听,也只得罢了。”

我常说《红楼梦》是一部了不起的小说,因为它教会了我们如何为自己,或者为后代寻求真正的幸福跟平静,其中提供的智慧能让你对人世有更通达的观照。在现实社会里,《红楼梦》可以用来观察今天官场的起起落落,所以我特别希望大家注意,对迎春出嫁这件事,为什么贾母不同意,最后不得已只说“知道了”?为什么贾政会“深恶孙家”?这其中充满了人生智慧,虽然只是小小的一段,里面流露着作者非常沉痛的回忆,他们家族看到的这类事情太多了。

“宝玉却从未会过这孙绍祖一面的,次日只得过去聊以塞责。”注意宝玉就是曹雪芹,这很明显是作者的态度。我们一再提到作者写人物写得这么好,就是因为他对任何人都没有偏见,我一直很佩服这一点。我自己总做不到对人没有偏见,或多或少总是觉得这个人我喜欢或不喜欢,可曹雪芹非常奇特,他总能做到不含偏见。这在现实中可能会受伤,可是在文学上却很了不起,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写出最精彩、最真实的人性。

“只听见说娶亲的日子甚急,不过今年就要过门的,又见邢夫人等回了贾母将迎春接出大观园去等事。”注意,只有住在大观园里的人才具备青春的特质,只要一出大观园,就表示青春结束。所以当迎春一被接出大观园,宝玉“越发扫兴了,每日痴痴呆呆的,不知作何消遣。又听得说陪四个丫头去,更又跌足自已叹道:‘从今后这世上又少了五个清洁人了。’”这句话实在不太容易理解,在今天看来,姐姐要嫁到台东去,家族也蛮不错的,他干吗要顿足捶胸地说这样的话?可是细想想,只有在初中、高中这个年龄段,班上有同学转学或者休学,你才会这样难过,觉得大家本来好好的在一起,怎么会少了一个人?这就是青春的天真和浪漫,总觉得大家可以能天长地久。

“因此天天到紫菱洲一带地方徘徊瞻顾”,紫菱洲是迎春住的地方,宝钗搬出去时,宝玉也曾到蘅芜苑“徘徊瞻顾”,用最通俗的话说是“人去楼空”。我们也常常会到自己读书的校园里走一走,那一刻不见得有多悲伤,只是一种怅惘,觉得曾经拥有过的东西消失了。记得有一次北一女的百年校庆请我去演讲,我在那里看到很多白头发的老太太在用手抚摸窗台,当时就感觉这个动作很有趣,后来我就写了一首诗,我想那个窗台上一定留有她们青春的指痕,这里边有很奇怪的青春的怅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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