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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哭得犯恶心,哭得胸口疼。
从高二到现在,如今已经是第七年了,他与傅斯冕在一起完完整整的其实只有六年。
他的这六年年,一直都在围着傅斯冕打转,傅斯冕就是他全部的生活重心,明明一开始,他也只是抱着玩玩的心态啊,为什么最后只有他一个人被拉进这深渊沼泽地里。
而傅斯冕只是在一旁漠然地看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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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时轲在三天后与那天在餐厅里遇见的同傅斯冕说话的貌美青年打了照面,他刚从练习室出来,边绕着手里的耳机边和原柏说着话。
“嗨,阿轲?”青年的音调不去唱歌真是可惜了,温柔又有磁性,柔和但不失韧性,总之,就是令人舒适的一种嗓音。
周时轲站定,一眼便认出了眼前的人。
周时轲的反应是林治晔没有想到的,根据唐冬冬等人的描述,在林治晔的印象中,周时轲应该是一个乖巧文静,长得好看没什么攻击性还很有礼貌的孩子,可眼前的男生,攻击性分明很强,给林治晔的第一感觉就不好招惹。
林治晔伸手,“你好,我叫林治晔,我是你傅哥的发小,也是和唐冬冬他们一起长大的。”
周时轲扫了一眼伸到面前的纤白的手指,神情冷淡,“你好。”
“你唱歌很好听,难怪傅哥那么喜欢你。”林治晔毫不介意周时轲的冷淡,周时轲越情绪化越好,到时候他就会和傅斯冕闹得越不可开交。
想到此,林治晔心里就无比舒畅,从小到大,就没有他想要的东西弄不到手的,物品是如此,人也是。
原柏已经被林治晔美貌惊呆了,他惊讶于世界上竟然有如此美丽的男人。
在林治晔走后,原柏很好奇,“阿轲,你好像不太喜欢他?”
“有吗?”周时轲浅浅地弯起嘴角,“你看错了吧。”
林治晔的确貌美,是雌雄莫辨惊心动魄的美,像是古典画册里走出来的人,没有一丝瑕疵,加上总是笑着,和善温柔,很难有人不喜欢他。
晚上,吴全华都准备下班了,看见周时轲还窝在自己办公室的沙发里打游戏,头发乱糟糟的,专注得不得了。
“……”
“阿轲,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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